卫浴企业向工程客户借用品牌案例宣传,项目名称与业主标识应怎样取得使用许可?
2026-10-18
卫浴企业将工程项目写进品牌宣传,应同时核实真实供货范围和名称、标识的使用权限。工程客户同意提供案例,不代表其能替业主或品牌权利人授权。禅城卫浴企业准备展板、官网案例页前,宜把拟用文案和画面交有权主体书面确认,并约定渠道、期限及到期处置,避免将局部供货宣传成业主指定品牌或全面合作。
在申请许可前,把供货事实写成可核对的描述
以卫浴厂家通过装修承包商向某酒店项目提供龙头为例,假设产品仅用于一个楼层的样板房,营销人员却准备在宣传册首页展示酒店标识,并写成全项目合作品牌。即使承包商愿意盖章,样板供货也不能据此扩张成整个酒店的采用事实。
业务部门可先核采购合同的买方、产品型号及数量,再用收货、安装或验收记录确认产品实际用于哪栋楼、哪个区域。仅有发货记录的,不应自行写成安装验收完成;只有送样交流的,更不能表述为正式采用。合同买方是承包商,文案却直接写与业主建立合作关系,也需要补充能够证明该关系的材料。
项目名称有时只是地理或工程信息,有时包含业主企业名称、运营品牌或注册商标。宣传人员应将准备使用的文字和图形分别列出,注明展示位置及与自家产品的关系。这样才能判断是在准确介绍供货去向,还是在借业主身份对自己的商品作推荐、证明。
《广告法》第四条要求广告真实,禁止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第八条要求对商品、服务的相关表示准确、清楚、明白。第二十八条还涉及与实际不符、对购买有实质影响的信息及其他欺骗误导情形。企业保留真实合同,并不意味着任何以该合同为背景的宣传措辞都真实。
工程采购联系人可以提供材料,却未必可以许可品牌使用
应区分供货合同相对方、项目业主、物业运营方和品牌权利人。装修承包商可以确认自己采购了哪些产品,但其项目管理权限是否包括授权使用业主名称、酒店品牌标识,需要另查。酒店经营方使用的品牌也可能由集团或其他主体持有,不能仅凭同一名称或关联关系推定有转授权权利。
《广告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广告主或者广告经营者在广告中使用他人名义或者形象,应事先取得其书面同意。涉及业主名义的案例宣传,应向能够代表该主体的人取得确认;签字人是工程经理时,应核实其授权事项是否包括对外宣传,而非只核实他有无项目职务。
对于拟展示的注册商标,还应核注册人、核定范围、标识样式及许可链条。截至本文所载日期,适用的《商标法》第四十八条将用于广告宣传等商业活动、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纳入商标使用;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分别规定专用权范围和侵权情形。不是所有文字提及都自动构成商标侵权,但突出标识、与自有品牌并排、配合指定供应商等措辞时,应专门审查是否超出真实介绍并引起来源或合作关系误认。
申请方不宜让工程客户笼统承诺其拥有全部权利后就结束核实。可要求对方列明自己有权确认的项目事实,以及需要另向业主或品牌方取得的同意。无法查清标识权限时,先暂停使用该标识,继续补核;改成项目名称也不能自动消除名义使用、保密约定和广告真实性方面的问题。
把许可落到一份具体成品稿
许可文件只写“同意用于宣传”,实际执行仍会出现分歧。展会一角展示与官网首页持续展示的影响不同,企业自己发布与经销商在直播间反复使用也不同。申请时可以附上拟用文案、标识文件及设计稿,明确允许哪些主体在哪些渠道使用,是否可以剪裁、改变颜色、加上合作评价,以及能否交代理商转发。
如果批准的是某次展会的项目案例墙,后续用于短视频封面、产品包装或招商广告,应重新核对是否超出许可。标识放在产品旁边,可能使观看者理解为业主推荐该产品;原先批准的普通案例介绍,不应被销售部门自行改成联合推广。
许可范围还需包括开始和结束时间、审稿方式、修改后复核及争议处理联系人。工程客户给出初步意见、业主尚未批准时,应在内部标注待确认状态,不让设计公司将初稿视为可发布文件。正式批准的邮件、盖章件或其他可证明书面同意的记录,应能对应具体版本,单独截取一句“可以”而不保留附件和上下文,难以证明对方认可了哪种展示。
配套图片也要列入素材清单,核实其来源与可用范围。工程客户转发了项目照片,只说明其提供了文件,并不能直接证明所有相关权利均已核清。照片中若包含第三方品牌、其他产品或不适宜公开的现场细节,应在成品稿审核时逐一处理,不能仅凭项目名称获批就把全部画面一并发布。
有许可后,仍要复核画面表达的合作程度
授权解决的是允许怎样使用特定名称或标识,并不免除广告主对真实性的责任。对方允许使用案例名称,但产品实际只用于改造区域,文案仍须说明范围;供应的是通用产品,也不能擅自写成专为该项目研发。使用“指定”“唯一”“长期战略合作”等表达,应分别找到相应事实依据,不能从一次采购推导出来。
品牌方审稿后,企业还应检查发布成品是否与批准稿一致。设计软件替换标识、直播字幕追加评价、经销商裁掉范围说明,均可能改变原有含义。企业可保留实际发布的页面、展板及视频版本,并将合作范围说明放在读者能够同时看到的位置,避免小字限定与醒目的整体合作宣称相互矛盾。
项目名称或运营品牌发生变更时,历史供货事实不一定消失,但继续展示原标识是否符合许可,以及公众是否会误解为当前合作,需要重新评估。授权到期也应按约处理:停止新增投放、撤换官网页面、通知获准使用的渠道,并核对旧印刷品如何处置。企业可以内部保存履约及许可档案,内部存档与持续公开展示应分别管理。
佛山孟翔律师实务提醒
孟翔律师,广东佛山执业律师,广东尚尧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兰州大学法律硕士。
卫浴企业可将工程案例交由业务和品牌负责人共同确认:业务人员签认供货范围,品牌人员核对权利人同意及成品版本。法务审核时,应能将宣传中的每一项合作描述对应到履行记录,将每一个名称或标识对应到有权主体及许可范围。
如果已经收到业主异议,先保存被投诉的原始页面和批准记录,暂停有争议的传播,再核实是没有同意、超出期限,还是宣传范围失真。投诉或诉讼前,不能只拿出采购合同主张当然有权宣传,也不应倒签许可掩盖此前使用。后续协商应明确哪些内容可以保留、哪些渠道需要撤换,以及更正稿由谁确认。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fgs/art/2023/art_5474cf75173c45d6a0379730fb4e8d97.html)第四条、第八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年修正)》](https://www.cnipa.gov.cn/art/2019/7/30/art_95_28179.html)第四十八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2026年修订的商标法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跨该日期的持续宣传应重新核对适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