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摘

物流企业按货值向司机收风险押金,内部追偿与违法收费应怎样区分?

2026-10-18

按货值预收司机风险金,不能仅用出车前自愿签字、送货后可以退来证明合法。属于劳动用工的,首先要审查禁止向劳动者收取担保财物的规定;发生货损后有无个别赔偿依据,则另行判断。物流企业应把钱为何收、谁控制、凭何核销及何时返还查清,不能将还未发生的经营损失预先放进司机的个人账上。

没有发生货损,为什么已经要司机交钱

假设佛山一家物流企业要求受雇司机出车前缴纳货值保障金,公司暂存,客户没有投诉才逐单解冻。司机问能否不交,调度回复不交就不能接任务。即使账户记的是暂收款,决定其性质的仍是收钱与用工的实际关联,而不是财务把它列在什么科目。这个例子是对收费方式的假设。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要求其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收取财物。以劳动者个人资金保障日常运输风险,不能只靠押金改名为保障金就避开审查。企业承诺原额退回,说明了拟怎样处理资金,却不能当然解决最初有无权向劳动者收取的问题。

有的企业不要求银行转账,而从每月报酬中留存一部分,达到一定额度后停止扣留。也有的让车队负责人代收,再由公司决定赔付时扣多少。核查时应沿实际资金路径找凭证:款项由谁提出、是否为获得工作任务的条件、谁能决定动用、最终受益者是谁。不能因为收款账户不在公司名下,就认为与企业制度无关。

真实独立承运人之间的履约担保,应按其合同和适用法律另核。判断是否独立经营,要看实际管理、报酬和经营安排;自带车、按趟计费或签合作协议,都不是单独决定关系性质的理由。企业不能为继续收钱,把原来持续接受劳动管理的司机临时改称合作方。

风险金一旦扣走,是否还看得到原来那笔损失

审查已有制度,可选一笔被扣款的订单往回查。客户究竟提出了什么异议,货损在哪个交接节点发生,公司是否已经实际赔付,扣款计算由谁作出,司机是否看到依据。如果账上只留一行货损扣款,企业可能连自己支付的是货物损失、延误补偿还是客户关系费用都分不清。

装货前照片、包装和固定状态、装卸责任、在途异常、到货开箱及签收说明,应能对应同一批货物。货物价值高不证明损坏程度同样高;客户报全损,也不意味着企业必须不经核查认可全部金额。可以修复的部分、已收回残值、保险实际赔付及相关代位权,都应纳入损失和权利核算,避免同一损失被重复追收。

如果公司赔付中包含为维系客户作出的额外优惠,应单列说明,不能把所有让步混成司机已确认的责任。反过来,确有证据的货损也不能因为押金收取违法就当作从未发生。退还不该收的钱,与依法处理已经存在的损害,是两项需要各自依据的工作。

承运人的责任,如何才能进入个人追偿账

《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规定了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责任及免责情形。企业对客户负责,是基于运输关系;要将支出进一步归到某名员工,还须说明适用何种追偿依据及其条件。客户找公司索赔,并不直接在司机与公司之间生成同额债务。

涉及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单位承担后可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不能把这项规则无条件用于所有运输合同赔付,也不能用货值高或客户反应强烈来代替故意、重大过失的证明。

劳动关系中的经济损失赔偿,还应结合劳动合同、合法制度及适用规则,判断依法是否应担责。查明司机行为的同时,也要查车辆维护、公司装载安排、运输要求交底和事故处理是否存在问题。公司的管理缺陷不能通过预收风险金从调查中被删去。

司机确认到货包装破损,与承认自己造成全部损失不同。事故经过、责任认定、损失计算和最终支付,宜让其逐项核对,保留异议及相应证据。不应先要求签一张空白赔偿确认,再由车队把所有未结算费用填进去。确有争议的,通过适用的劳动争议或其他程序处理,而不是因为公司手里有钱就直接划走。

退金不能等到所有未来风险都不存在

违法收取财物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了责令退还、处罚及造成损害时的赔偿责任。企业清理时,应核到每个人实际缴了多少、已退多少、此前扣走哪些金额,分别列出依法应退部分和确有争议的项目。不能只公布以后不再收,而不处理仍由公司控制的存量款项。

把客户全部结清、所有货物不再出问题作为无限期退金条件,可能让司机在离职后仍无法知道钱什么时候退。对劳动关系中不应收取的押金,不能再以补签保管协议、离职无投诉承诺等方式维持占款。退款凭证如实记对象、金额和日期,不要求司机先承认所有事故责任或者放弃工资权利。

历史上已将一部分风险金用于赔付的,要保留原收款、扣用和客户结算记录,复核具体是否有依据。不能删掉原押金科目后,用一张新借条把争议金额统一改成司机借款。需要协商处理的,应区分返还、已经发生的损失以及尚未确认的主张,让双方知道分别在解决什么。

不再收押金,不等于改成自动扣工资

应付工资不能成为新的风险金账户。有合法赔偿依据而拟从工资扣除时,仍须符合工资支付限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有每月扣除不超过当月工资百分之二十、余额不足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时按最低标准支付的要求;《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五条要求过错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依法应赔,并提前书面告知扣除原因和数额,未告知不得扣除。比例和通知要求都不能反过来代替责任证明。

企业可以从承接货物时管理风险:确认价值及特殊运输需求,合理安排车辆和装卸,核实保险实际覆盖范围,保留异常报告与处理决定。对明显超出自身运输能力的订单,应调整安排,而不是收更多司机押金。风险真正发生时,有完整交接资料才能判断原因;在那之前,员工钱包不应被当成企业随时可用的赔付备用金。

佛山孟翔律师实务提醒

孟翔律师,广东佛山执业律师,广东尚尧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兰州大学法律硕士。物流企业清理风险金制度,可从一名已离职司机的账户开始:哪笔钱仍被冻结,依据是什么,有没有对应的实际损失,剩余款项由谁负责返还。若连这一条资金记录都无法说明,应先理清存量和退付,不宜继续完善一份覆盖所有货损的个人承诺。

相关依据见[《劳动合同法》](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bgt/art/2023/art_0abfdd261c03417b949df19d869add8d.html)第九条、第八十四条,[《民法典》](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233181.html)第八百三十二条、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https://rsj.sh.gov.cn/trlzyhshbzbgz_17256/20200617/t0035_1388318.html)第十六条及[《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https://www.huadu.gov.cn/zwfw/jyly6/gzfl/content/post_10647240.html)第十五条。